BATA鸿贝蓄电池FM/BB127 12V7AH 消防应急UPS电池
鸿贝蓄电池的浮充电压因生产厂家生产批次不同不尽相同,理论上浮充电压发生的电流是补偿自放电电量以及单放电电量和维持氧循环的需求;但在实践中应根据基站地域电力的供给状况,适当采取较高的浮充电压。
关于突发停电时间较长的基站,应对鸿贝蓄电池组采取适当过充电的补救措施以避免蓄电池呈现硫化现象。电池浮充电压的确定,需求根据电池组工作年限、区域停电频次来决议;需求考虑电池结构状况、正极栅腐蚀速率、电池内气体排放状况,以及通讯设备对浮充根底电压的要求等。
有些长时间放电的电池需求长时间补充能量,可暂时调高浮充电压0.3V~0.5V。关于频频停电的基站,需求常常靠油机发电补充电,故浮充电压(比往常)需求进步0.2V-0.6V,均充电压需进步0.2V~0.3V(不能超过极限高压);并常常查看设备状况,及时调节浮充电压和均充电压。
每月应根据停电频次,有针对性地查看每只鸿贝蓄电池的端电压。电池浮充电流规范为每安时小于2mA,而均充电电流值现在尚无规范值,一般状况是到均充电后期电流值减小到小,并坚持3h-5h不变,认为均充电结束。但由于充电设备是靠限流值或限时来封闭均充电状况的,所以当松下电池充电电流或充电时间到达某人为限定值时,充电设备的均充电开关关断,均充电结束,不能使充电电流再坚持3h~5h不变,所以电池尚未足够的容量,有必要靠浮充去完结。这时有必要手动调整均浮充电压值在规范值之上,才干逐步足够容量,不然每次放电后都不能足够容量。长此以往,萎电池的容量会受到损失。